关于规范实验、实训教学的若干规定(试行)
为了加强实验、实训教学管理,保证教学质量,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,特制定如下规定:
一、实验、实训课程负责人制度
实验、实训教学,是信电系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实践类课程,由系主任、副主任直接监督执行;由专业负责人、实验室主任(含助理)、实验实训课程负责人共同讨论制定教学内容及实施方式;由承担该课程的主讲教师、实验室管理人员共同进行教学管理及对学生综合考核。
实验、实训课程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参加课程规划、建设;教学安排、督促与检查;指导相关教师参与实验实训课程的实验室管理工作,做好实验室建设与实验实训开展,做好仪器维修维护、更新报废等工作。其他参与教师服从实验实训课程负责人的安排和管理,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:实验实训课程负责人一览表。
二、实验室负责人制度
为保证实验室安全、实验设备完好、实验教学正常运行,建立实验室负责人制度,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2:实验室负责人一览表。
各分室负责人有如下职责:
1、专业实验室建设由各专业负责规划和实施,专业基础实验室由实验中心及课程负责人规划和实施,由实验中心负责统筹管理。
2、分室负责人是该室安全员,履行安全员工作职责,确保实验室安全。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做好相关记录。出现个人无法解决的情况,请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。
3、负责分室仪器设备账、物一致,定期检查实验设备确保正常,对存在问题的设备及时维修或联系生产厂家,做好设备维修登记,刘勇总体负责。
4、负责监督分室卫生,建立检查制度,记录检查中出现的问题,上报相关责任人郭健鹏,同时郭健鹏做好勤工俭学人员管理工作。
5、 实验所器件、导线等低值易耗品需要及时补充,每学期提前交申请,由翟晓东负责联系学院后勤,并负责统一报销,中心机房维修对外联系郭健鹏负责。
6、办公室备有全部实验分室钥匙。
三、实验、实训课程大纲制度
在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过程中,已经完成了专业实训、实习及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大纲制定,并装订成册。为专业实训、实习及独立设课的实验的规范化开展确定了理论依据。但在课内实验教学过程中,部分教师存在实验内容及学时安排不够规范,存在更改、替换内容及时间的情况,现已收到教师和学生的反馈意见,为了规范课内实验内容和形式,决定开展课内实验大纲编写工作。
根据2014、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,课内实验大纲由实验室主任(助理)牵头,各个专业负责人助理组织安排实施,各个课程负责人联合主讲教师完成。课内实验内容安排应以2-4课时为1单元,其中验证性实验以2课时为1个单元,设计性、综合性实验以2-4课时为一个单元,满足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。
四、实验实训排课进系统制度
根据学院要求,为了方便学生查课,规范实验实训课程开设与工作量统计,防止实验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出现冲突,方便组织专家进实验实训课堂听课,要求各系实验实训课程分类、分批进入教务系统排课。
目前,已经做好实验教室进教务系统前期准备工作,在2018-2019-1学期独立设课实验已进教务系统排课,部分实训环节,如《单片机原理与接口实验》(20学时)、《专业综合设计(二)》(15学时)、《专业技能考核(一)》(10学时)已进教务系统排课,取得了较好的效果。
实验实训课程全面进系统分成两步走:
2018-2019-2学期:完成独立设课实验、综合实训进系统工作。
2019-2020-1学期:完成课内实验进系统工作。
实验实训课程全面进系统后,要求在当学期期末提前开始新学期实验实训任务落实及进系统事项,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所有实验实训课程的系统排课工作。已经排进系统课程不得随意更改时间、地点和教师,有特殊情况需办理调课手续。
实验实训负责人监督本课程进系统,无特殊原因,不得以其他理由申请实验实训不进系统。届时安排专家督导、系和实验室负责人、实验实训负责人、学生代表对本工作进行监督,针对无特殊原因不进系统的实验实训课时量不予认可,有特殊情况,提前做出书面申请。
五、实验实训周学时规范化制度
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实训课程安排,给学生留足够的思考、消化、设计时间,针对课内实验、独立设课实验、综合实训环节周学时安排有以下要求。
序号 | 课程性质 | 实验实训内容 | 周学时数/班 | 天学时数/班 |
1 | 课内实验 | 验证性实验 | ≤4 | ≤2 |
设计性、综合性实验 | ≤4 | ≤4 | ||
2 | 独立设课实验 |
| ≤6 | ≤4 |
3 | 综合实训 | 总学时≤16 | ≤12 | ≤6 |
总学时>16 | ≤16 | ≤8 |
六、坐班制度
根据学院人事管理规定,实验室编制人员原则执行坐班制,由于实验室部分人员承担了理论教学任务,特作如下规定:
1. 每学期需要公示课表(理论、实验),明确时间地点。
2. 因公出差、科研出差需执行请假制度。
3. 非教学环节离岗位,需要提前向实验室负责人请示。
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信息与电气工程系
2019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