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江苏省大创新项目的若干规定(试行

      

    为了江苏省大创新立项,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,特制定如下规定:

    突出创新、求真务实

    项目要有一定的创新性、先进性,要切实可行,不能作假、剽窃。

    阶段汇报、做好示范

    为了加强江苏省大创新项目过程管理,除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结题汇报外,需要参加以下汇报:

    1、申请汇报。在立项之前,各组学生队员针对立项进行汇报,由信电系工作小组主要骨干教师听取汇报或审核申请书,确定推荐顺序。

    2、中期汇报。在项目进行到期中时,完成中期检查材料后,各组学生队员针对立项完成情况进行汇报。

    3、参加竞赛。在项目基本完成时,代表信电系全力参加淮海经济区高校创新创业大赛。

    4、示范汇报。在项目结束后,配合信电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报告会,进行专题汇报。

    上交备份、做好传承

    1、作品上交。项目经费由学院资助,作品成果所有权和作品实物归学院所有,由系实验室统一保管。结题后,各项目组上交一个可以完整演示功能的作品。

    2、录制视频。在项目结束后,录制5-8分钟的项目视频,包括团队及指导教师信息、项目整体方案、项目硬件设计、项目软件设计、项目功能演示、结题成果与团队获奖情况等等。

    3、资料备份。在项目结束后,各项目组上交一套完整的项目资料电子档,包括申请书、中期检查报告、结题报告、成果扫描件、视频文件、PPT文档等。

    针对未能完成项目计划或未能按照本规定执行的项目指导教师,暂停其2年指导资格。

    信息与电气工程系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94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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