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江苏省大创新项目的若干规定(试行)
为了江苏省大创新立项,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,特制定如下规定:
一、突出创新、求真务实
项目要有一定的创新性、先进性,要切实可行,不能作假、剽窃。
二、阶段汇报、做好示范
为了加强江苏省大创新项目过程管理,除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结题汇报外,需要参加以下汇报:
1、申请汇报。在立项之前,各组学生队员针对立项进行汇报,由信电系工作小组主要骨干教师听取汇报或审核申请书,确定推荐顺序。
2、中期汇报。在项目进行到期中时,完成中期检查材料后,各组学生队员针对立项完成情况进行汇报。
3、参加竞赛。在项目基本完成时,代表信电系全力参加淮海经济区高校创新创业大赛。
4、示范汇报。在项目结束后,配合信电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报告会,进行专题汇报。
三、上交备份、做好传承
1、作品上交。项目经费由学院资助,作品成果所有权和作品实物归学院所有,由系实验室统一保管。结题后,各项目组上交一个可以完整演示功能的作品。
2、录制视频。在项目结束后,录制5-8分钟的项目视频,包括团队及指导教师信息、项目整体方案、项目硬件设计、项目软件设计、项目功能演示、结题成果与团队获奖情况等等。
3、资料备份。在项目结束后,各项目组上交一套完整的项目资料电子档,包括申请书、中期检查报告、结题报告、成果扫描件、视频文件、PPT文档等。
针对未能完成项目计划或未能按照本规定执行的项目指导教师,暂停其2年指导资格。
信息与电气工程系
2019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