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电系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3-15
发布人: 信电系学工办
浏览次数:10

各学生班级:

学生宿舍是大学生在校学习、生活的重要场所,宿舍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及发展。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,大学生身体健康的需要以及生命安全的需要,依据《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关于徐海学院宿舍卫生和安全用电检查办法(试行)》、《关于徐海学院学生公寓全面禁烟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并结合“信电系宿舍管理四条线” 制度,特制定信电系学生宿舍管理办法。

一、宿舍评价标准

1、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、无异味;

2、被褥叠放整齐,各类物品摆放整齐;

3、实行宿舍长值班制,制定宿舍值日表;

4、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;

5、不在宿舍内吸烟,不乱丢烟头;

6、不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违章电热器具,不私拉电线;

7、不在宿舍内乱丢垃圾,不随地吐痰;

8、不私自调换宿舍、床位,不私自调换门锁;

9、不留宿外来人员;

10、不在宿舍打闹嬉戏、从事商业活动、喂养宠物等。

宿舍评价按照优、良、中、差四级评选,每学年参照宿舍表现情况评选优秀宿舍若干(可按优秀等级加发展素质分)。

以下情形之一者即认定宿舍检查为差。

1、宿舍有烟头、烟盒、烟味或抽烟行为;

2、宿舍存放、使用违章电热器具或私拉电线等不规范用电行为(参考安全用电检查标准);

3、宿舍无人时,床铺未叠放整齐;

4、宿舍物品摆放杂乱,地面垃圾脏乱;

5、宿舍垃圾篓过满,未及时倾倒;

6、宿舍通风不畅,异味较重;

7、宿舍阳台堆放较多杂物;

8、宿舍卫生间尿渍较重,水盆生绿苔;

9、宿舍无人时,饮水机未断电;

10、宿舍存在夜不归宿等情况。

二、宿舍检查处理标准

1、宿舍内存放、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和炊具(如电炉、电热杯、电饭锅、热得快、电暖器、电热毯、电火锅、电水壶、电熨斗、豆浆机、煮蛋器、转换插头等),除没收违规物品外,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。屡次犯同类错误不改者,视情况可加重处分。

2、学生公寓内,包括宿舍内、阳台、卫生间、公共浴室、公共卫生间、走廊、楼梯、大厅等均为禁烟区域。初次违反宿舍禁烟的,由系内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并做好约谈;学生两次及以上违反上述规定,将按照《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,对学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;对因吸烟引起火险、火灾的学生,除赔偿损失外,给予记过处分,对造成严重后果的,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(如果在宿舍内发现有违反禁烟规定的现象,但不能确定责任人时,将对宿舍全体成员按规定进行处理)。

3、学生在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居住的视为夜不归宿。初次夜不归宿者,按照通报批评进行处理,连续两天夜不归宿或一学期超过两次夜不归宿者,给予警告处分,多次夜不归宿者按照学生手册视情况加重处理。

4、宿舍卫生初次被评为差的,由辅导员进行约谈,做好口头批评教育,学期内两次被评为差的宿舍,给予通报批评处理,学期内多次评为差的宿舍将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(责任人不明确的,将对宿舍全体成员按规定进行处理)。

5、违反其他未尽的宿舍管理要求的行为将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另行处理。

以上管理办法即日执行,解释权归信电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。

  

 

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

信息与电气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1312


通知公告
热门栏目
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财务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. 苏公网安备 32031202000355号  苏ICP备10207513号